近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其中,黑龙江7个集体、8名个人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