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网站发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候选地区开展书面评审、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确定了第三批拟命名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其中,黑龙江1地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