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2026-09-22 02:35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黑龙江海事局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全省内河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黑龙江省地处高纬度地区,内河通航水域分布广泛,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等通航河流贯穿全境,内河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艰巨。《实施方案》全面对标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船舶、航道、人员、应急、监管、企业、属地、科技等八大提升任务为核心,系统破解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突出问题,推动构建责任清晰、监管智能、应急高效、保障完备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实施方案》从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施船舶安全性能提升、航运配套设施提升、从业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四项工程。到2030年底,有客(渡)运航线的县(市、区)水上应急待命点要实现全覆盖,加快实现内河重点港口、繁忙航段应急救援力量到达时间降低到45分钟以内。

全面强化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监管能力提升、客运安全韧性提升、绿色智能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四项行动。优化松花江哈尔滨主城区段、黑龙江黑河主城区段等通航密集水域交通组织,2026年底前完成全省现有客运航线、渡口安全条件的全面评估。

全面加强支持保障。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2026年底前由乡镇政府完成全部自用船舶统一编号、号牌制作安装,稳步推进临水渡口桥梁替代工程,持续实施建桥撤渡;同时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培育内河交通安全文化。

制作:胡安娜;记者:吴利红;审核:王雪梅;统筹: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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