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黑龙江省17条举措促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龙头新闻·生活报 2025-05-09 07:57

 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7条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通知提出,积极引导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综合运用扩岗补助、社保补贴、求职补贴等各类政策,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面,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公开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各项就业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推进“就业专员对接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就业服务,了解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招聘需求,促进人岗快速匹配。

强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加大岗位归集力度,依托“就在龙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动态发布本地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城乡社区就业岗位。

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8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支持青年自主创业。用好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实施创响龙江行动,强化创业服务保障,将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纳入重点孵化项目库,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提升创业成功率。

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百”计划。聚焦就业市场急需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力争在全省高校开设100个“微专业”和230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转专业、辅修专业工作办法,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根据毕业生就业需求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根据需要超常规增设一批学科专业点。

全面推开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纳入实训范围,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实施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推广“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水平。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需要,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重点面向先进制造、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

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发生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记者:张立;编辑:孙晓蕾;审核:王虹;统筹: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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