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获悉,黑龙江省司法厅在深入调研、紧密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聚焦“执法主体人员与权限、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执法、公正执法、遵守法定程序、文明规范执法、执法服务与导向、廉洁执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保密义务”十个关键环节,以逐项列举禁止性行为的方式,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划定了清晰的行为“红线”。
《负面清单》作为规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底线要求,将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有机结合、配套实施,共同构建起“权责清晰、行为有界”的行政执法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