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依据《黑龙江省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启动2026年度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环哈工大创新创业生态圈项目与投资机构洽谈对接
根据《管理办法》,2026年度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以企业为支持对象,共包括创业孵化类、初创企业类、成果赋能类3类项目。
其中,创业孵化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额度为50~100万元,要求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位于生态圈建设范围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成果转化平台;法人及核心团队成员为高校院所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且已完成实缴;具有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许可;所依托科技成果达到样品级以上,产业化前景较好。
初创企业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额度为100~200万元,要求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位于生态圈建设范围内;具有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许可;所依托科技成果达到样品级以上,产业化前景较好;企业匹配资金不低于省级财政资金的0.5倍;具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条件;申报项目创新性较强,具有一定的技术护城河。
成果赋能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额度为200~300万元,要求企业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以前;注册地址位于生态圈建设范围内;主营业务及纳税均在黑龙江省;所转化科技成果须来自高校院所,双方已签订技术合同(不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且该项目未获得过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已达到中试验证阶段,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已初具雏形;企业匹配资金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的1倍;具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条件;申报项目应有实质性的创新内容,技术改造及已经成熟的商品化生产项目不予支持。

环东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智能钻采装备项目
《管理办法》规定,申报主体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人民政府,哈尔滨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生态圈项目申报工作,依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逐个项目进行审查,形成项目总体审查意见。并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形成推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汇编,以市政府、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名义于2026年3月31日17:00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支持。已获得生态圈联合引导资金项目立项的企业不予重复支持,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