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企陆续开始 集中办理停热申请
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2025-07-31 08:32

记者从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供热公司(以下简称哈三热力)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25日,该公司辖区内的热用户可以集中办理2025-2026年度采暖期停热业务。其中,对于上一采暖期办理过停热业务的用户,如需延续停热,不用前来热力公司办理手续,9月25日之前缴纳30%供热运行基础费,视为自动延续停热,过期未缴纳视为放弃停热。此前,龙唐群力供热公司也已开始停热申请办理工作。
  
  据悉,哈三热力供热面积约2300万平方米,热用户13万户。从7月28日起至9月25日,新停热的用户可到位于呼兰大道377号的哈三热力收费大厅办理。如本人前来办理,需携带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售方、地块、地址、签字盖章复印共4页,或拆迁“安置房屋进户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办人办理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产权证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房屋进户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停热代办委托书》。上一采暖期(往期)办理过停热业务的用户,不用到热力公司办理手续,9月25日之前缴纳30%停热费(可直接在“哈三热力公司”公众号线上缴费),视为自动延续停热,过期未缴纳视为放弃停热并自行办理开栓手续,造成热损失自行承担。若不再办理停热业务需要恢复供热的用户,必须在9月25日前办理开栓手续,填写开栓单。
  
  负责群力区域供热的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2025年度供热期(上一个供热期)已办理报停的用户(视为老用户),对于除用户主动申请恢复供热外,后续年度均默认为报停状态。“每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30%供热运行基础费即可,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若老用户未进行缴费续签报停协议,则按最新年度报停协议执行。”

温馨提示:顶层、冷山等情形不予办理停热业务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和住建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停热业务:即未分户供热用户,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供热设施保修期2年),首层(底层)、顶层、冷山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挺热的,前一供暖期热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记者:肖劲彪;编辑:李爱民;审核:刘莉;统筹:曹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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